从律师角度看数据合规,可以DIY串台一起听系列。前两天刚听了
@津津乐道播客网络 的数据隐私泄漏节目,小宇宙就推送了相关内容,不得不说这个推荐机制还是很聪明的,也证明了节目名称、show note对播客节目的“被发现性”确实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言归正传,听完上期节目就有些意犹未尽,作为广告运营从业者,对互联网公司的数据合规管理也一直非常关注。这一期节目就提到了互联网行业的数据安全,尤其是程序化广告和技术接口对隐私的重大影响。
很开眼界的一个观点是,不同于民事责任判定,信息流通环节中的角色,比如设备制造商、app开发者等,其对隐私泄漏的责任判定不能简单的用“连坐”来裁决,目前通用做法是按照公司规模来判定,默认规模越大社会责任应当越大,但是全世界在这一领域依旧较为模糊。
另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目前国内对信息监管的规定是按照行业来细分,走的是反垄断的思路。这一点其实有助于制定较为合理实用的法规。在国外的案例中,经常发生的情况是法律试图适用所有从业公司,而判定的律师或者监管会成员也并非该行业的专家,尤其是美国几次大型互联网公司听证会就买了不少笑话。未来行业互通将成为趋势,这对于执法人员来说,也意味着要不断学习打破知识壁垒。全能型人才不再是plus,而是must
最后想呼应的是节目结尾的一段话:不要听到监管就色变。其实更好的法规既保护了用户权益,也清晰了责任界线,减少运营成本,可以帮助企业达到更高的经济利益,同时还能催生新兴行业创造就业(GDPR就是很好的例子)
而节目中提到的技术接口SDK和API,其实也是我们现在享受的互联网服务的基石。如果没有支付宝开放API,没有苹果开放操作功能的API,一切新创造都无法兼容不同设备平台,那样的生活是无法想象的。
我始终赞同技术开源知识共享,也支持数据交易环节透明。成年人的世界应该有舍有得,担起责任(包括消费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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