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个普通的周四下午拿到确诊报告的。
那天阳光很好,医院走廊的窗户开着,风把白色的窗帘吹得像一面投降的旗。我坐在塑料椅上,手里捏着那张薄薄的纸,纸上的字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肺腺癌,晚期,建议立即开始姑息治疗。”
医生说了什么我没听清,只记得他拍了拍我的肩,像是对一个打翻牛奶的孩子说“没关系”。我笑了笑,说:“没事,我本来也不抽烟。”
走出医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绕了很久的路,最后停在一家便利店门口,买了一包烟。点燃第一根的时候,我咳得眼泪都出来了,心里想:原来死亡真的闻起来像薄荷味。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
父母早就不在了,朋友散落各地,她——我也早就删了。
林霜。
比我大八岁。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24,她32。她总说我是个“还没长开的小混蛋”,而我则笑她“眼角有细纹但嘴硬得像十八”。我们认识在一个暴雨夜的livehouse,她穿着黑色风衣,站在我左边,耳机里放的是Radiohead的《Exit Music (For a Film)》。我瞄了她一眼,说:“你也听这个?不怕抑郁?”她没看我,只说:“怕什么,我已经抑郁过了。”
我们住在一起的时候,她每天早上六点起床,煮黑咖啡,煎蛋,放爵士乐。我睡到十点,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在阳台浇花,背影被阳光拉得很长。她从不说我爱她,也不问你会不会一直陪我。她只是偶尔在深夜,把我手指一根根掰开,扣进她掌心里,说:“你啊,别太快长大。”
分手是我提的。没有理由,或者说,理由太多。她想要安稳,我想要漂泊;她谈未来,我谈现在。那天她坐在沙发上看我收拾行李,没哭,也没拦。她只是说:“你以后会遇到很多人,但你再也遇不到一个像我这么懂你的。”
我关门的时候,她没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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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零三个月,我们没有联系。
直到上周。
我在家,刚吐完第三轮,虚弱得连水都喝不下。门铃响了。我以为是外卖,拖着身子去开,结果——
她站在门口。
穿着那件黑色风衣,头发剪短了,手里提着一袋水果,还有一束白色小雏菊。她看着我,眼神像是从很远的地方赶回来,带着风尘仆仆的温柔。
我愣了半天,才说:“你怎么……”
“你邻居告诉我的。”她打断我,语气平静,“你朋友圈停更了三个月,微博删光了,连网易云都不发动态了。我猜你死了,或者快死了。”
我苦笑:“你猜对了。”
她没说话,走进来,把水果放进冰箱,花插进花瓶,然后卷起袖子,开始打扫。我靠在门框上,看着她熟练地擦桌子、洗碗、把散落的药盒归类。她动作很快,像从前一样,一点没变。
“你不用这样。”我说,“我不是你责任了。”
她停下手,回头看我,眼神第一次有了波动:“我不是来负责任的,我是来看看,那个曾经让我心疼得要命的小混蛋,是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的。”
我沉默了。
那天晚上,她做了饭。番茄牛腩,清炒西兰花,还有一碗鸡蛋羹。她坐在我对面,看着我吃。我吃了两口就吐了出来,她没说话,只是把碗拿走,又盛了一小碗粥。
“你瘦了。”她说。
“癌症嘛,减肥神器。”我笑。
她没笑。
夜里,我疼得睡不着,蜷缩在沙发上。她走过来,坐在地毯上,把手伸给我。我握住,像抓住一根浮木。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拍着我的背,像哄一个做噩梦的孩子。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低声问。
“告诉你干嘛?让你回来照顾我?还是让你看着我死?”
“至少我可以早点来。”
“来干嘛?陪我等死?”
她看着我,眼神像夜色一样沉:“不,是来告诉你,你不是一个人。”
我哭了。
像个小孩一样,哭得浑身发抖。她没抱我,只是握着我的手,一直握着,直到我哭累了,昏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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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留下来了。
没有说“我陪你到最后”,也没有说“我们重新开始”。她只是每天来,做饭,打扫,陪我去医院,帮我记药的剂量。她睡沙发,我睡床。夜里我咳嗽,她就醒来,给我倒水,拍背。
有一天,我问她:“你有没有恨过我?”
她说:“有。”
“那现在呢?”
“现在……我只恨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我笑了笑:“我怕你可怜我。”
她看着我,眼神温柔得像一场旧梦:“我不是可怜你,我是还爱你。”
我没说话。
我知道她还爱我。我也知道,我不能爱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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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病情恶化得很快。
开始是咳血,然后是呼吸困难,最后是躺在床上,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她请了长假,搬来和我一起住。她学会了打针,学会了换床单,学会了在我昏迷的时候叫救护车。
有一天,我清醒了一会儿,阳光照在她脸上,她正低头给我剪指甲。我轻声说:“林霜,你老了。”
她笑:“你才发现?”
“你眼角的皱纹,比我记得的多了。”
“你头发也白了。”
我们相视一笑,像两个老人,坐在时间尽头。
“你知道吗,”我说,“我后悔过。”
“后悔什么?”
“后悔没早点明白,你就是我想过一生的那个人。”
她没哭,只是轻轻握住我的手:“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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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一次清醒,是在一个午后。
她坐在窗边,正在读一本书,阳光洒在她肩上,像一幅画。我努力张嘴,她立刻走过来,俯身听我。
“林霜,”我说,“谢谢你来看我。”
她红着眼眶,笑:“谢谢你让我来。”
我闭上眼睛,听见她轻声说:
“你不会再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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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了,我把他火化了。
我没有哭,只是把他那台旧唱片机带走了。后来我搬去了南方一个小镇,开了一家咖啡馆,店名叫——
“霜降”。
每年他的忌日,我都会放一首歌。
Radiohead的《Exit Music (For a Film)》。
她曾说,那是我们相遇的背景音乐。
也是送他离开的,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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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如果你路过那个小镇,走进那家咖啡馆,会看到一个女人,穿着黑色风衣,坐在窗边,面前摆着两杯咖啡。
一杯我喝,一杯没人动。
我看着窗外,像在等一个永远不会再来的年轻人。
嘴角带着笑,眼角有细纹。
我不再年轻,也不再等。
我只是记得。
曾经有一个小混蛋,在我生命里,轰轰烈烈地,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