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了,想不到自己还得大战“广场舞噪音制造者老逼登”。
理了一下主要相关管理部门:
1.直接管理(因为可能涉及民事纠纷)的是当地派出所/公安局,但他们最多只能劝阻,所以“解决得了一时,解决不了一世”。←打过五六次电话之后的结论。
2.场所提供方(一般是公园管理处或者承包方)可以做的是树立醒目的告示牌,注明噪音管理条例中的分贝限制(我查到的是55db以下)。←最后沟通后对方反馈会尽快加装提示。
3.宽泛意义上的管理部门是,城管,但打过电话后对方反馈只管理商业区的噪音,生活噪音不在处理管辖范围内,得找环卫局或者其他部门,他们能做的最多的是巡逻的时候提醒一下广场舞大妈控制下音量。←打完电话后对方的反馈,有种踢皮球的感觉。
4.环境保护部门,如环保局,可以找一找举报投诉热线,留下对应的信息和说明,等待进一步联系处理。←我目前的阶段。
5.最直接的方式,也就是我今天采取的方式,直接正面硬刚,过去之后我直接调小了音响的音量,然后和对方正面对线(说明自己住在哪里,受到了什么样的影响,持续时间多久,对方的噪音扰民行为已经超出了噪音管理条例的标准,标准是多少分贝等等),提前下个噪音检测App就可以随手开测,作为证据。
一个带头拿音响的广场舞大妈中间还想通过强调“我们在这住了11年了,每年都是这样跳广场舞的,也没人说过我们扰民了,音量调小了后排的人听不到”来证明自己行为的合理性,还问我在这住了几年了,我说我住了几年和你们噪音扰民这个问题没有联系,关键就是你们的噪音超出公共场所噪音管理限制了,这是公共场合,不能因为别人没提自己就脸皮厚地当没这回事儿。
最后一群人吵吵嚷嚷地不欢而散了,看之后的架势,看来明天还得继续耗着。🤣
有意思,非常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