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中国传播文案》
我们曾经是一个没有艾滋病的国度,或者是说艾滋病非常非常少的国度。那么我国的艾滋病出现爆发式增长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就是取消了外国人入境的艾滋病检测。那么同时根据我国的刑法有规定,明知自己有艾滋病,却不采用安全措施,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他人传染的,是刑事犯罪行为,要坐牢的。那么这一条规定被取消了以后,这些明知自己有艾滋病的外国人就来到了中国,并且违反了我国的刑法,故意去使他人感染艾滋病。他知道自己有艾滋病后,在同一时期,中国就出现了第一个艾滋病爆发式增长的周期,迅速增长到几百万人从几千里迅速增长了几百万,那么两个问题,第一,这些违反我国刑法的外国人,有因此承担刑事责任,有因此被逮捕被调查的吗?没有,如入无人之境,有法不依,似乎这个法律管不到他们,这是第一个周期。
那么在这个爆发式增长周期过去了以后,这两个出现了第二个爆发周期。首先是取消了强制婚检,那以前你要结婚要检测你是否有艾滋病,是否有淋病病毒,后来呢取消了,就变成了自愿。那么与此同时,你自愿去参加婚检,又进一步修改了这个婚检的检测结果规定,且两个人同时去检测,其中一方如果有艾滋病、淋病、梅毒,那么检测机构和医生不得告诉中间人,也就是说呃,你和你的未婚妻后的未婚夫去做婚前检测,检测出任何这种性相关的疾病,尤其是艾滋病、梅毒、淋病,医生和检测机构是不能告诉你的,他也不能写在检测结果上。那于是大量的人去去进行了婚检以后,他发现哎,没有问题,一切都正常的,就放心的去结婚的。他并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坑爹的规定。但我在翻到这样的一些规定是我是觉得难以理解,难以想象,这完全不符合道理。
即便你是为了保护病人的隐私,那我问你为了保护病人的隐私,就需要让另一个人付出生命的代价?隐私权是否大于生命权?一个人的权利是否可以凌驾到另一个人的权利上?艾滋病、淋病、梅毒患者的权利是否比健康人的权利更大?这些都是问题。但这个提案我每年都会提,那什么时候会引起重视,我不知道。我想社会各界,我们的知识界,我们的疾风界,可能更多的应该从科学本身,如何杜绝这类疾病传播本身来制定一些相关政策,而不是跟西方学西方很多政策。我想他可能是为了故意传播的一些疾病,而不是为了控制这些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