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以后,我就是喜剧演员了!!」
挺感慨的,时隔15年我居然又搞上喜剧了。
初中办剧组写剧本演小品和相声,这次总算又登上舞台,讲了一次开放麦。
我痛斥了一下OPC。
在众多生活化主题里显得有点小众。
稿子背下来了,收获了好几批笑声,总体满足了,比较遗憾的是确实梗不够炸,没拿名次。
这几天下来我发觉,让别人笑比让别人给你掏钱更难。
我一个很大的感悟是:让别人笑的核心是你要让别人有优越感,你要突显自己很惨;
但让别人给你掏钱的核心是,你要让别人觉得你有优越感,你要显得别人很惨。
这两件事的底层逻辑是完全不一样的。
大家不可能找一个看上去比自己弱很多的人学知识付费,最多会聊;
大家也不可能真心笑一个看上去比自己牛逼很多的人,最多会酸。
给你付钱,就代表着想成为你,所以你不能惨,你要活出人家想过的人生。
被你逗乐,就代表着庆幸不是你,所以你必须惨,你要演出人家不想过的人生。
话看着极端了一点,但意思是这么个意思。
所以这两个场域的表达,注定服务的是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意图,所以姿态会完全不一样。
但从人格魅力的角度来讲,我还是认为两类人都有可能被人喜欢。
搞笑的人有幽默平易近人打动人心的那种亲近感,大家会更能共情;
商业的人有理性和规律本质和引导人向上成长的那种领袖感,人们也会更想追随。
大家都常说:你要想明白你想成为怎样的人。但其实我觉得都挺好的,只是这两种东西揉在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可能会有些割裂,所以很多人为了保持人设和角色的干净,会专门只给大众展示一副面孔。
这本质也是一种取舍与专注的智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