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冬天的夜晚突然想起巴黎的夏天。我其实真的很不喜欢那种,硬为了祛魅而祛魅?巴黎就是这样一个持续suffer from被强迫祛魅的城市,明明有很多真实的美的东西,但因为被贴的标签太多,反而变得过时了,不酷了。有谁能堂堂正正地说一句我真的很喜欢巴黎?
写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又觉得不知道该列举哪些论据了,因为东西太多,太自由,说什么都会显得很陈腐。。。可能真的是这座城市的诅咒吧,但那些也都已经不重要了。想再回去散步,和街头艺人一起唱歌,去社区的微型家乐福买便宜的起泡酒和奶酪回公寓顶楼慢慢吃完,看三层颜色的晚霞在摇摇欲坠的老阳台外面肆意飘散。
如果还有机会,想和喜欢的人再去一次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