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自己,似乎有有两种做创作或做事的方式?
一种是等待灵感生发,从自己手边的事物出发,如同玩具游戏玩耍一般探索,无压力即兴,在一种彼得-汉德克或韩炳哲,或bon iver式的“倦怠”之中,形塑出作品,或成事。
另一种是因为接了一个什么样的单子,或者推动着自己参加了什么样的比赛活动,倒逼着堪堪将事情做了出来。
现在发现后者才是常态和真正落地的生产;前者大部分只停留在想象中,并且由于有限的时间与无限可能性的冲突而终究无法找到那种状态,也常常因为时间和其他紧迫的事情而不了了之,人还是要认清自己的边界和工作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