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又聊到海外信托,外汇套利等产品。其实境外结构复杂、金融老千多、道德风险大、维权成本高,所谓"信托"两个字,在海外语境里只代表资产隔离和法律架构,不代表金融托底。
不管是打着信托名义的金融产品,还是外汇套利、打新基金,剥开包装,大多没有真正的安全保障。
为什么我们不发自己的产品?不是不认识靠谱的人,而是在香港这么多年,就没见过私募不暴雷的。
金融的底层逻辑决定了——真正优质的资产,根本轮不到层层分销流到一般客户手上。
所以我们采取的方式是,持有香港保监会证监会牌照的同时,做大机构比如全球保险巨头、大型券商和顶级私行的经纪业务就好,人家有专门的研究团队和风控机制。他们做好生产环节,我们做好客户服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