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在成长过程中不曾被“无条件爱过”的人,倾向于在婚姻关系中向配偶索取“无条件的爱”,然而作为两个独立自主的成年人,其间很难存在“无条件的爱”。当然,也有那种充满自爱的人,心中的爱因满盈而溢出,可以惠及他人,给予他人无条件的爱和关注。但作为心里多多少少有点匮乏的普通人,总不能将自己的幸福寄托在“撞大运遇到这种人”上面。
我们说父母应对孩子提供“无条件的爱和接纳”,有其独有的原因如下:
1.父母对孩子垂直的、天然的、不可选择的责任关系:父母是孩子的创造者、法定的首要监护人和养育者。关系始于父母的单方面主动选择带来的这个生命——孩子的出生。
2.绝对不平等的权力与绝对的单向依赖。孩子是全然无助的,其生存、心理发展与自我价值感,100%依赖于父母的给予和养育方式。父母拥有绝对的主导权和定义权。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父母应该也必须随时觉察并节制自己的权力欲,致力于疗愈自己的创伤,提升自己的心理健康度,尽最大努力给予孩子“无条件的爱和接纳”。
而有些父母会被这种绝对的权力感冲昏了头脑,一心只想享受这种权力感,而漠视自己作为“强行将一个生命拖入这个世间的肇事者”的责任。这一类父母对孩子那些有条件的“爱”,会直接攻击孩子的存在根基——“我本身值得被爱吗?”。孩子可能被剥夺作为情感生命的核心养料——爱、接纳、安全感。这会导致其存在性焦虑、自我价值感的根本性损伤,形成“存在性内疚”和“不配得感”。
这一类的孩子,可能倾向于在婚姻关系这个封闭的、受法律保护的、比较稳固的小单元里,彻底放下那些“美好形象”、“自律”、“美德”、“进步”等等,理所当然(或者也不那么确定)地,认为对方应该像“好父母”一样给予自己无条件的接纳和爱,用以补偿父母给自己造成的情感匮乏。
而婚姻关系中的双方,作为两个独立的、平行的、权力对等的成年人,在双方自由选择的这个婚姻关系中,并不存在父母对孩子的那种绝对权力与绝对责任。因此,成年人的爱和接纳,需要在两个层面进行讨论:
第一层:行为层面——有条件的付出与接纳
成年人的亲密关系,必然包含条件,这些条件是亲密关系的护栏和基石:
忠诚的条件:夫妻之间需要对彼此保持忠贞。
尊重的条件:夫妻之间不能侮辱、贬低或虐待对方。
责任共担的条件:夫妻应共同经营生活、财务、养育子女。共同致力于创造美好的生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共同成长的条件:夫妻双方应致力于各自人格的健全与成长,当其中一方的行为模式严重伤害关系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改变或寻求帮助。
在这个层面上,要求对方给予“无条件的爱和接纳”——即无论一方如何伤害、背叛、剥削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须无条件地爱ta、接纳ta——这是错误而且危险的。这不再是爱,而是对另一方具有毁灭性的奴役。健康的爱,必须有基于互相尊重的底线和条件。
第二层:存在价值层面——无条件的接纳是情感的基石
这与行为层面并行不悖,但作用于更深的心理层级:
这意味着:“我爱你,因为你是你,而不是因为你能满足我的需求。”
这体现在:当对方在社会层面失败,表现出脆弱,或者犯错(非原则性的)、暴露出不完美时,我依然能看到那个核心的“你”,不会因此收回全部的爱,或者抹杀你的存在价值。
举个例子:比如妻子因为怀孕生产而体态臃肿,而丈夫对审美有较高的要求。存在层面无条件的接纳体现为:理解妻子怀孕生产的艰辛,在保证健康和营养的前提下,与妻子共同商讨并拟定恢复计划,在顾及妻子心理压力(甚至产后抑郁、因抚养孩子而激发的童年创伤)的基础上,陪伴妻子一起实施恢复计划。比如陪妻子一起吃健康餐,而不是任由妻子吃味道寡淡的健康餐,而自己在一旁大快朵颐。陪妻子一起散步、健身,而不是用嫌弃的语气对妻子说:“你看你那肚子,还不去减减肥?”
再比如:丈夫因经济形势失业。存在层间无条件的接纳体现为:理解丈夫因失业所受的打击,以及中年再就业面临的压力。多鼓励、少催促、避免批判指责。给他消化和振作的时间。对于失业期间生活条件的下降不抱怨,而是合理规划家庭开支,积极寻找赚钱的副业补贴家用,和丈夫并肩作战,共渡难关。
在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比如争吵)时,这代表着:我会对你的伤害性行为设立条件、进行纠正;但我不会因为你作为一个人的脆弱和不完美而否定你的全部价值。
行为层面和心理层面是相辅相成,相依相存的。存在层面的“无条件的爱和接纳”是基础,是对彼此“核心自我”的接纳和珍视,就像双方共同拥有的一座花园的土地。双方不会因为土地不够平整、不够肥沃就直接将其弃之不顾;而行为层面的“有条件的爱和接纳”是维护这座花园的守则,就好像按时浇水、施肥、除虫,花园中才能开出繁盛的花朵。
健康的夫妻关系,要求的是在行为层面有合理的、互惠的条件;在存在价值层面,要求的是给予彼此“尽量接近无条件的看见和接纳”。在行为上要求对方无底线地容忍是错误的;但若双方全然缺乏存在层面的深度接纳,那么关系就会沦为一张冰冷的商业契约。
健康的爱,是在“我与你立约”的清醒中,依然能深情地说出:“我与你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