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田飞状告李雪琴…
我想了半天,肯定跟代持协议有关,如果代持协议上有约定分红的条件与比例,那么老谢可以得到约定的分红,法院也会支持他的主张,他没有任何必要在微博、知乎上升堂。
但如果代持协议上没有明确的约定,通常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分红,实际出资人虽未显名,但基于代持协议和实际出资事实,享有分红权利。
关键问题是 : 谢田飞并未出一分钱。
这就造成了法理上的乏力。
法官还要依据李雪琴一方的主张来做裁定,最终分多少,得看双方的事实贡献,营收,花销,履约程度上的各种指标。
于是,老谢才需要网络判官们对他的支持…
看来啊,代持协议要写的清清楚楚,既有切中利益的分红比例,还要有考验经营能力的对赌条款。这是一场商科案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