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不着来写点东西
晚上和男性朋友不知道怎么聊到了最近很火的强奸案,我们都是很疑惑,这就是强奸没得洗,为什么网上这么多男性会替这个男的喊冤,然后去攻击这个女性?对此我们讨论了几个话题。
1.为什么一个犯罪案件上升到了男女对立网上吵得不可开交
这就是犯罪行为,是具体的人犯了法律的罪名。就好比失业的人当街砍人,被公司领导批评几句就报复社会,股市崩了又去报复社会,你去怪这个社会怪这个公司这个操蛋的股市没道理呀,去怪为什么刀发明出来没道理呀,刀也没想到我只想安安静静切个菜怎么被用来切动脉啊。
是这个人犯了罪,所以要聚焦在这个人到底做了行为犯了什么罪。一个人想发生性行为但是对方拒绝,就使用暴力手段强制发生关系,这就是犯罪。
我说假如是一个女的让男的入赘,给了彩礼,马上猴急要男的脱衣服发生关系,男的说我还是处男,等真结婚了再内个,女的直接限制住男的手,强行发生性关系,内啥完后,男的哭唧唧要回家,女的抢夺走男的手机并且把他反锁在房间,男的害怕了点火呼救,女的去灭火,男的趁机跑出去,女的依旧使用暴力手段强行拖拽男的回房间继续反锁,男的要告女的强奸,我都完全支持这个男的,告啊告她丫的,使用暴力手段去发生关系并且囚禁没得洗啊。
2.说女的要男的房子上加名字,本身两人同意后来女的仙人跳
这更加没道理,在警方法院都去审查审理,存在女的强烈反抗但是男的依旧使用暴力手段性侵囚禁的事实。并且假设女的就是想勒索男的,这也是完全两个事情,男的存在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要发生性行为是强奸案,女的想勒索男的是勒索案,男的不服可以告女的勒索,但是这是两个事情两个案子。
3.说男的没进入,女的处女膜完整,不算强奸算强奸未遂
我看了今天官媒披露出来的审判长的发言,男方 女方 男方妈都承认两人已经发生性关系,警方有去对比侦查供词,去案发现场取证化验,对女方进行检查,链条一致,是强奸。我觉得成年人应该知道发生性关系是到哪一步了,法院因为要保护隐私不会披露到底摸哪了插哪了怎么插的这种细节。并且我搜了法律条文,没有强奸未遂这个罪名,只有强奸罪,如果没有插入会判得轻一点。
还有我很疑惑都21世纪了,为什么还会有人觉得处女膜是一张膜,他是身体上的组织,比如你鼻孔的孔旁边的肉,你的手指插入鼻孔,你的这些肉不会破裂,但是狠狠的用肥胖的大拇指插进去,你的鼻孔可能会受伤流血
朋友还说了一个他很久前听到的故事,之前他的一个朋友的朋友婚内,当这个男的想要但是女的不想,男的就用暴力手段打到女的没有力气反抗然后发生性关系,女的就走了,后来来了个律师说女的告男的强奸,这个男的非常懵逼就到处问为啥,为什么结婚了还能告强奸?
这是为啥啊?真的好难理解🐶
然后我说这个事情让我对民众非常容易被媒体煽动产生了进一步的理解,并且国家的公信力原来已经那么低了,那么多人不相信法院不相信警察,去相信媒体和男方父母的言辞,让我觉得非常可怕。没有人在意到底吃了几碗凉粉,真要开膛破肚血淋淋的挖出来, 别人只会相信他们愿意去相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