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剧不是剧
①短剧与其说是传统影视的分支,不如说是短视频/广告对影视领域的“入侵”
②以短视频思路做“剧”,比起秀品味和秀智商,更重要的是卖破绽,让观众产生优越感
③用广告思维做“剧”,比起叙事逻辑和人物设定的合理,更重要的是密集反转、夸张表演和强情绪的不克制
2、比起短视频,短剧更像广告片
①代入感>新奇特
短剧需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建立共鸣,所以借用集体记忆中的“超级”符号(老歌、老剧、破圈事件等)开始成了捷径
②连贯性>黄金3秒
短剧更像“广告系列片”,不是传统意义上剧情的自然展开,而是精心设计的"连续性诱饵"。
每一集都像是一个独立的广告,但又通过巧妙的剧情钩子串联起来,创造追看动力。
③简约致效>复杂炫技
能一句说完绝不说两句,能自言自语绝不对话,能对话交代绝不展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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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观点,来自一位头部红果版权剧创作团队的负责人。
今天听完后,还是蛮受启发的。
我之前也知道短剧脱胎于新媒体小说的投流素材,但一直被“剧”这个名字所耽误,顶多想到过短剧更像短视频之类的流量产品,没太多往广告方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