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平台看到一个专门帮企业低成本辞退员工的博主,看过他写的大部分案例后,发现他能低成本辞退员工的主要原因有两点:
第一,利用细节打败员工。
虽然大部分有维权意识的员工对于劳动法的相关法条已经算有所了解,也清楚自己大概有哪些权益,但是对于如何合法取证,什么样的证据有效,怎么严谨的走司法程序等一系列细节问题知之甚少甚至可以说根本就不知道。法庭上对证据要求之高,对程序要求之严谨,仅仅这两者就足够普通人喝一壶了。普通人眼里有效的证据,可能上了法庭后根本就是无效的,而如果对方律师随便在仲裁或起诉程序上给你使点绊子,就足以把你拖好一年半载。
当然,标的额大的话劳动者也可以请律师,但是很多劳动仲裁的标的额可能并不比律师费多多少。并且企业一旦想要逼你走人的话,还没到你请律师那一步,就已经制造出可以在法律上立于不败之地的证据了。
第二,利用受害者的情绪失控。
大部分员工在面临企业的违法行为时,其实是难以保持理智的,为什么?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有素质脾气暴躁吗?当然不是,正因为他们是受害者,所以他们才难以保持理智。而人一旦情绪失控,很容易做出普通人容易理解但却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行为。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公司逼人走最常用的一招就是让人签绩效提升计划,俗称PIP。很多员工到了这一步就已经意识到了公司是想裁自己了,于是连具体内容都不看就直接拒绝,甚至是言词激烈情绪激动无理由地拒绝。这就给公司留下了把柄,这件事在法庭上会被公司描述成拒绝接受合理工作安排以及合理的绩效管理,而这些,往往早已被公司写进规章制度以及员工手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