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一共三次,每一次我在朋友圈使用“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个词,都有学医的人跳出来说我错了,应该用“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才是正确的。这些人应该先明白自身受限的原因。如果你是一个医学生,在考试时不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综合征”而用“综合症” 搞不好会扣分,因为你不遵守所在领域的规则,可能吃不了这碗饭,而你需要这碗饭。世界不只是你所在的那一隅,在你受限的范围之外,语言的使用规则是不受限的,每个人决意使用一个词也有其自身的意义。手表的西班牙语是Reloj,博尔赫斯在他的原著中把它书写成RELÓ,O上有重音。他书写文字的方法是为了再现一种流行的口头语。学过4年西语的人是不是也以为博尔赫斯错了呢。我想问的是:人们迫不及待展示自己“专业性”的意图究竟是什么。这跟越不懂酒的人越爱教人拿红酒杯应该手握杯脚而手握杯身就是不懂酒,是不是有什么异曲同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