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的逻辑学》
第一章 学习逻辑学的准备 笔记
做一个逻辑思考者要先搭建逻辑框架。
首先就要保持全神贯注,不要想当然地认为相似的事物是一样的,保持对每个事物的敏感性。
然后明确事实-观念-语言-命题(陈述)-逻辑的关系。
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事物即存在的实体,如动物、蔬菜、矿藏等。事物是比事件更基础的存在形式,因为事件是由事物组成的,或者是由事物的表现形式组成的。事实可以被认为是客观的,也可以被认为是主观的。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观的,它们都存在于公众领域,原则上可以为每个人所获得。主观事实是指,由个人亲身经历的或间接通过别人的经历确认的事实。
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正确观念忠实地反映其对象的客观秩序,与之相反,错误观念则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表达。当我们说“确认事实”的时候,并不是说把这个关于现实的观念在大脑中确立起来。大脑中的观念,如我们所知,是主观的范畴,而我们所关注并意欲确认的事实,是客观的范畴。
事实与观念的联系
人类认知主要由3部分形成:(1)客观存在的事物;(2)事物在大脑中的反映;(3)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借之我们才能与他人交流。以猫为例,首先要有一只猫,然后才会确立关于猫的观念,随后才有“猫”这个大家认可的词。有时观念与客观事物之间的联系直接明了,就如我们举例中的猫,我们称之为简单观念。与简单观念相对应,复杂观念指的是那些与客观事物并非一一对应的观念。这种观念在客观世界中通常具有多个来源。例如民主,它是明确具体的观念吗?至少在潜意识上来说,是的,因为我们可以把它联系到客观世界。但是民主的内涵有其丰富的来源:人物、事件、宪法、立法行动、旧制度以及新制度等。错误观念即对客观事物作出偏离其本源的错误反映。
首先是事物,然后产生观念,最后出现语言。语言要忠实表达出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从而使我们的沟通有坚实的事实基础。
语言和观念的匹配仅仅是沟通最基本的第一步。下一步是为观念建立连贯的陈述。在逻辑学中,陈述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语言上的特定表达方式,只针对可以作出真假判断的命题。词语被称为语言的基石,而逻辑的基石是命题。
有效沟通的技巧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避免产生歧义的方法是,让你所运用的词语尽可能有针对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以便读者或者听众不用费心去猜测你所说的到底是什么。在你试图说服别人某件事情是不公平的之前,你要告诉他们你是如何定义不公平的。语言中,委婉表达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们必须小心,不要使委婉的语言成为信息缺漏的根源。例如,设想一个词语叫“终极方案”,用来掩盖一个罪恶的灭绝人类的计划。闪避式语言不能直接地表达出演讲者或是作者脑中的真实想法,它带来的危害是双重的。首先,很明显的,它可以欺骗听众;其次,无形中,它将对其使用者造成有害的影响,扭曲他们对现实世界的感受。使用者塑造语言,同时语言也塑造使用者。如果持续使用扭曲现实的语言,我们会逐渐相信自己编造出来的虚假世界。这就是语言的力量。
所有的逻辑推理,所有的论证,目的只有一个:找出某个事物的真相。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一为逻辑真相。其中,本体真相更为基础。所谓本体真相,指的是关乎存在的真相。某个事物被认定是本体真相,如果它确实是,则必然存在于某处。逻辑真相,如你猜测的那样,是逻辑学家直接关注的真相形式。逻辑真相仅仅是关乎命题的真理性。一个真命题的作用,就是以语言为媒介,将大脑中的观念(主观事实)与相应事物的真实状态(客观事实)联结起来。决定命题真假的依据是现实情况,而逻辑真相是建立在本体真相的基础之上的。逻辑真相,如我们所见,反映的是命题内容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关系。所以,对真相的本质的理解就顺理成章地称为符合论。另一理论——融贯说,则从属于符合论。融贯说意指,如果一个命题与某个已经得到证明的理论或思想学说一致(相融贯),那它就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