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跟朋友“讨论”了很多关于《人物》那篇报道的问题,最后得出结论:
“这一整件事就是围绕新闻伦理而产生争议的,他们已经默认不需要遵守新闻伦理了,所以这一切在他们眼里都是正确的”。
所以这场我们认为“不合适”的架,无论如何都吵不赢。
(倒也十分惊讶,本新闻专业学生的朋友圈里竟然只有一条关于此事的讨论)
这次跟朋友的“讨论”过程也非常有意思。
我跟他讲专业知识,他跟我说老师课堂讲的、PPT上写的、论文研究的、资深人士的经验看法不算,都是主观表达;我跟他讲新闻伦理、灾难报道,他跟我说要拿出依据,拿出白纸黑字写的条条框框;我跟他介绍专业书籍,里面有相关内容,他跟我说要翻开具体条目给他看,不然就是“反正我随便编,我赌你也不会去看书”,说到最后我觉得这就是一场证明“自己吃了几碗粉”的问题,你们没有新闻法,你们的新闻伦理听起来虚幻飘渺,起不到强制作用,所以没有办法证明这篇报道不合适。
说到最最后讨论走向了极其离谱的程度,
他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能说什么,我只能说“有群众认为纸烧了泡水喝可以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