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CEO的审美是能跟随组织的进化迭代而成长起来的吗?
看《因为独特》你会发觉王宁是一个具有非常强artsy感知但同时带着商业理性思辨并且平衡得极好的企业家,他会认为门店是需要“情感”的,品牌是有自己的语言的。他知道他不是艺术家本身,他是那个发现艺术家理解艺术家传播艺术品的人。这本身就需要极好的审美天赋(没有在说泡泡玛特工业化能力差的意思),而其实Labubu在拍卖行拍出高价那一刻起,潮玩和艺术品本身的边界又更模糊了一些。
所以叶国富多少会有些执念吧,一样是零售帝国,一样拥有潮玩渠道,一个3000亿港币,一个400亿。差在哪里?这个巨大的gap底层是不是审美是不是天赋,是不是卖货和卖情感的巨大差异?这个隐形鸿沟能否解决?我不知道
为什么突然觉得审美是那么重要,而且可能是那个拉出差距的重要呢?
大概就是因为本特斯拉车主今天细细感受了小米汽车,最后只得出了一句结论吧:
我无比钦佩喜爱的雷总,确实非常直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