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想到了,曾经看b站纪录片《守护解放西》的时候,有集就是女生来报案说一个酒吧?还是夜店?有一个咸猪手疯狂骚扰他们,最后经过各种摄像头的重重筛查,终于找到这个咸猪手的证据,抓捕回来了。
如果在这个唐山事件里,施暴者摸背骚扰该受害者,并打该受害者第一下时,受害者没有还手而是马上走人(如果我们以最好的状态想,她能当场走了,而不是被拦住被一直骚扰),这种很多人觉得的冷静先保全自己的方法。那她接下来能选择报警吗?如果报了警,警察会不会真正出警出来?如果真的是有名的黑恶势力那么警察能不能顶住压力查?如果没有监控是否会找到可靠人证?如果没有是不是就不了了之了?如果有监控,监控能不能被正常调取作为证据?以及从监控上看“摸后背”“打一下”能界定为顶多拘留十天半个月的,或许还可以直接调解成功,那么对于遏制此施暴者再次犯罪有成效吗?
若此类处罚对普通令人恶心的咸猪手有效,能制止再次犯罪及犯罪升级,那么是有意义的。但是对于此次案件,或许难以有警告遏制作用,因此,一方面觉得确实与性别无关,请国家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另一方面,此施暴者如此行为及语言,蔑视受害者女性人格,或者说蔑视其他所有女性的人格,认为女性就是可以玩弄的这类思想的形成,又很难说与整个社会的性别想法性别歧视等无关。当然这两方面因素占比并非五五开,第一点一定是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