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家公司顶层战略与运营方案发布后,基层员工完全扭曲本意,所执行的程序正义》又名《代理机构对品牌方的阳奉阴违》
某个品牌方的商务BD找我合作,比如我报价3000 返点10%。然后对方说这边返点30%才能提报。于是我说返点太高了,就重新报价4200 返点30%,结果对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我有一瞬间的错愕。就像买家砍价我抬价,结果对方掏钱了。
所以我想,可能比起“实际花更少的钱”,给老板一个听起来少花很多钱的感觉,要重要得多。符合纸面上的指标而不考虑当初制定这项条款的用意,钢铁直肠无脑执行,确实对于代理机构来说,时间成本更低,是高效的、高利润的。但对于委托方来说,真是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