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读西方哲学史读到康德这一段,脑子里冒出中国哲学的东西来,和大家共探讨吧🌟
每每读到义务论的道德观点,我的内心都会为之振奋。
儒家的道德心性和康德的道德律令非常相似又有所不同,二者都强调道德主体的自觉。不同的是,康德的道德思想可以说是知行二分的,人为人身立法,而后严格遵从内心的道德律令;而儒家的心性工夫是知行合一的。我们很容易把王阳明所讲的“知行合一”理解为先知后行、学以致用,将之等同于以认识指导实践,这其实是割裂了知和行。
在阳明处,知与行本就一体、无先后、非二事。也就是说知和行必然联结、是同时发生的。
孟子讲,“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圣人并非勉力地行善积德,助人为乐,不是勉力去“行仁义”,而是自发地“由仁义行”,道德行为是自然流出,率性而为,莫非中道。
不论中西,这种出于内心的道德动机,永远都值得我们敬重与归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