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看了几个何美延和梁淞的谈话切片。无法评价对错,想普及几个知识。
1、民法典里配偶的继承关系优先于血缘关系。法律给你追求配偶的机会,并且立法让你有机会选择的的配偶继承关系上高于其他血统控制,因为血统你无法选择。
2、私有制下的婚姻只保护财产不保护爱情。法律应该保障的是女性随时合理合法离开婚姻的权利,而非保障女性在婚姻期间以妻子身份获利的家庭权利。
3、家庭劳动经济权和社会劳动权是必然对立。因为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同一个劳动单位时间,你在家庭中获得经济回报多,你就会在家里劳动,在社会劳动回报多,你就会选择在社会劳动。但你不能不劳动(最好不要)。
4、因此伴侣可能是人生中最重要的选择,人生像一条大河,你的伴侣应该是惊涛骇浪中紧紧握住你的手不放的人,ta 本身不应该成为你的惊涛骇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