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你会大胆地将文法家教你的名称转移到你认为不属于文法的事物上吗?
生:我认为计时单位或拍子(temporum dimensionem)是接受这个音步名称的唯一原因。所以,只要我认出这个特有的单位或拍子,我就敢给予它这个名称。即使可以用其他名称称呼同样拍子的声音,它们也与文法家无关。所以,事物本身很清楚,我何必在名称问题上较真呢?
师:这也不是我的愿望。不过,既然你看到有大量的声音都可以观察到确定的拍子,而我们承认这些声音不应归于文法这门学科,那么你难道不认为另有一门学科,它包含一切在这类发声中可计数或有技艺的事物?
生:很有可能。
师:你认为它是什么呢?我相信你知道在吟唱中的某种全才通常被归于缪斯。如果我没弄错,这就是所说的音乐。
生:确实如此。
(《论音乐》奥古斯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