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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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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夸
除了帅,我一无所有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7年前
阳光雨滴: 古人真的太会起名字了吧!这些古人对事物的雅称快马住,丰富自己的词库!👌 雪的别称:玉沙、琼芳、玉鸾、六出、寒酥、玉妃、瑞白、素尘、积素、碎琼、仙藻、乾雨、雨冻、冰霰、璇花、青盐、凝雨、银粟、素液、铅粉 春天的别称:春阳、阳春、芳春、青春、艳阳、三春、九春、阳节、昭节、韵节、淑节、仑灵 秋天的别称:金天、金秋、金素、素秋、素律、素节、商秋、素商、泰秋、西陆、白藏、金商、爽节、西旻、凄辰、萧辰、清秋、高秋、霜天、霜日、秋序、秋绪 月亮的别称:蟾宫、月宫、玉盘、银钩、婵娟、桂宫、望舒 银河的别称:天河、天汉、星汉、星河、银浦、银弯、云汉 酒的别称:钓诗钩、黄醅、白堕、冻醪、流霞、霞液、壶觞、欢伯、醇酎、醍醐、曲生、曲蘖、香蚁、浮蚁、椒浆、狂药、黄封、般若汤、忘忧物、扫愁帚 书信的别称:鸿雁、尺牍、尺素、函杞、锦书 收信则是:烹鲤、青鸟飞来 太阳的别称:赤轮、晷景、奔晷、朱曦、曦和、阳景、大明、光朱、曙雀、红日 把春天的太阳叫做春晖,夏天的太阳叫做骄阳,早晨的太阳称为朝阳、朝曦、朝暾、朝晕、初旭,黄昏的太阳则是夕照、夕曛、残阳、斜阳等。 各农历月份的别称也很好听,一月:首阳,二月:绀香,三月:莺时,四月:槐序,五月:鸣蜩,六月:季夏,七月:兰秋,八月:南宫,九月:菊月,十月:子春,十一月:葭月,十二月:冰月 一年四季,风各有自己的名字:春天为和风,夏天为薰风,秋天为金风,冬天为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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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7年前
一个会员用户: 酣畅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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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7年前
星旗五: 关于崇高 王小波 七十年代发生了这样一回事:河里发大水,冲走了一根国家的电线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电线杆没捞上来,人却淹死了。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这件事在知青中间引起了一点小小的困惑:我们的一条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头?结果是困惑的人惨遭批判,不瞒你说,我本人就是困惑者之一,所以对这件事记忆犹新。照我看来,我们吃了很多年的饭才长到这么大,价值肯定比一根木头高:拿我们去换木头是不值的。但人家告诉我说:国家财产是大义之所在,见到它被水冲走,连想都不要想,就要下水去捞。不要说是木头,就是根稻草,也得跳下水。他们还说,我这种值不值的论调是种落后言论——幸好还没有说我反动。 实际上,我在年轻时是个标准的愣头青,水性也好。见到大水冲走了木头,第一个跳下水的准是我,假如水势太大,我也可能被淹死,成为烈士,因为我毕竟还不是鸭子。这就是说,我并不缺少崇高的气质,我只是不会唱那些高调。时隔二十多年,我也读了一些书,从书本知识和亲身经历之中,我得到了这样一种结论:自打孔孟到如今,我们这个社会里只有两种人。一种编写生活的脚本,另一种去演出这些脚本。前一种人是古代的圣贤,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后一种包括古代的老百姓和近代的知青。所谓上智下愚、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这个意思吧。从气质来说,我只适合当演员,不适合当编剧,但是看到脚本编得太坏时,总禁不住要多上几句嘴,就被当落后分子来看待。这么多年了,我也习惯了。 在一个文明社会里,个人总要做出一些牺牲——牺牲“自我”,成就“超我”——这些牺牲就是崇高的行为。我从不拒绝演出这样的戏,但总希望剧情合理一些——我觉得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举例来说,洪水冲走国家财产,我们年轻人有抢救之责,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总要问问捞些什么。捞木头尚称合理,捞稻草就太过分。这种言论是对崇高唱了反调。现在的人会同意,这罪不在我:剧本编得实在差劲。由此就可以推导出:崇高并不总是对的,低下的一方有时也会有些道理。实际上,就是唱高调的人见了一根稻草被冲走,也不会跳下水,但不妨碍他继续这么说下去。事实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虚伪,这种东西比堕落还要坏。 人有权拒绝一种虚伪的崇高,正如他有权拒绝下水去捞一根稻草。假如这是对的,就对营造或提倡社会伦理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顾浪漫煽情,要留有余地;换言之,不能够只讲崇高,不讲道理。举例来说,孟子发明了一种伦理学,说亲亲敬长是人的良知良能,孝敬父母、忠君爱国是人间的大义。所以,臣民向君父奉献一切,就是崇高之所在。孟子的文章写得很煽情,让我自愧不如,他老人家要是肯去做诗,就是中国的拜伦。只可惜不讲道理。臣民奉献了一切之后,靠什么活着?再比方说,在七十年代,人们说,大公无私就是崇高之所在。为公前进一步死,强过了为私后退半步生。这是不讲道理的:我们都死了,谁来干活呢?在煽情的伦理流行之时,人所共知的虚伪无所不在;因为照那些高调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饿死——高调加虚伪才能构成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从历史上我们知道,宋明理学是一种高调。理学越兴盛,人也越虚伪。从亲身经历中我们知道,七十年代的调门最高。知青为了上大学、回城,什么事都干出来了。有种虚伪是不该受谴责的,因为这是为了能活着。现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还是一味煽情。假如是后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与此相反,在英国倒是出现了一种一点都不煽情的伦理学。让我们先把这相反的事情说上一说——罗素先生这样评价功利主义的伦理学家:这些人的理论虽然显得卑下,但却关心同胞们的福利,所以他们本人的品格是无可挑剔的。然后再让我们反过来说——我们这里的伦理学家既然提倡相反的伦理,评价也该是相反的。他们的理论虽然崇高,但却无视多数人的利益;这种偏执还得到官方的奖励,在七十年代,高调唱得好,就能升官——他们本人的品行如何,也就不好说了。我总觉得有煽情气质的人唱高调是浪费自己的才能:应该试试去写诗——照我看,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都有诗人的气质——把营造社会伦理的工作让给那些善讲道理的人,于公于私,这都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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