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去了我校的年度辩论,辩题为“大麻使用是否应该在未来5年在英国合法化“。
正反方各派出了一位以身说法的代表:正方有一位需要长期使用大麻类药物但被其合法性困扰的年轻女性;反方有一位来自科罗拉多、儿子因致幻而自杀的母亲。
我校的一位泰斗加入反方。他的一句总结发言给我印象深刻:很有可能归根结底,这不是一个科学问题(多大含量THC、医疗目的的界限在哪里),也不是一个政策问题(管控年龄是多少、如何打击黑市),而是钱的问题。
两方的许多论据也说明,应得税收会有多少被保障,实得税收有多少被用来管控市场,税收会让黑市冷清抑或更加猖獗……这在不同国家都有不同答案,有许多变量让其变得异常复杂。
辩论前有七成左右的人支持合法化,辩论后变成刚刚过半。我个人的投票:辩前支持,辩后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