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二手平台寄售闲置的电子产品。
具体模式是把商品寄给平台,由其上架,价格由寄售者自定。
确定价格时,平台给出了同时在寄售的同类商品的参考价格。我填了一个最低价。
大约两、三天后,平台显示有人砍价,幅度大约在20%左右。我同意。
后续,平台显示商品已寄给买家——买家无理由退货——商品重新上架。但此时,商品价格已不是我最初报的那个价格,而是接受“前一个买家”砍价后的价格,且没有找到可以重新标定价格的途径。
重新上架后仅几个小时,平台又显示,有人直接在降价20%的基础上又砍价50%。
鉴于前一个所谓的“买家”,平台只显示了“给他发货”和“他无理由退货”,没有显示详细的快递单号,更不用说买家的基本信息。因此,我担心又是同样的套路,先砍价,再无理由退货。导致价格进一步降低。
遂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