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切地记得他的手:指甲里有碳黑,可见曾在修车厂工作过。关节间是个锚形的纹身,中指关节处有个脏脏的创可贴,边缘都翘了起来。其他的手指也布满新旧伤痕。我记得他的手掌由于常拿斧子锄头而如同骨头一般平滑坚硬,不像是玩纸牌的手。手掌上满是开裂了的老茧,裂口里面都是泥巴。那手掌就好像他闯荡中西部的一张地图,和我的手相碰时摩擦出了声音。他的手指粗大强壮,几乎把我的手指覆盖了,我的手开始有异样的感觉,似乎他的手在我的那截胳膊上开始膨胀开来,就好像他把他的血液输到我的手里来了,让它澎湃着热血和力量,胀得和他的手一般大,我记得……——《飞越疯人院》肯·克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