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全文公布,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意见稿一经发布,就有两个板块又被网友骂上了热搜。
一个是:办理结婚手续无须提供户口簿,只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
这条被骂的最为厉害,诸多网友表示看了以后不敢生女孩了。万一以后女儿被黄毛骗了去,自己什么办法都没有。今天还是大闺女出去,明天见就是已婚妇女回来了,以后是再也管不住自家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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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设置离婚冷静期,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
有网友说:结婚现在自由了,离婚反而不自由了?离婚是我个人的权利,提交申请就该同意,搞什么冷静期?你这是干涉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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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燃”爆了。
那么网友的这些说法说的通吗?
答案肯定是:揣着明白装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