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 3D 渲染大赛的评委点评,我觉得具象化的表现力是没有极限的,这些构图,运镜,打光,特效是不可能被抽象化的基本内容框架涵盖的,这些永远有其作为特殊事件内容形态的价值,插不插入互动也不是强制的。
内容的互动性和代入感,只能来自于:足够多的 context 输入+用户自己的操作决策和触发时机→得到了一个基本固定但略带方差的看起来个性化的回应。
AIGC 对内容创作的优势是,如果其他模态的创作成本足够低,那么作者应该也会顺便带上其他模态的内容载体来获得一个更有吸引力的视觉表达和更具象化的想象力呈现。
举个例子就是以前看的小说作者经常会请画师或粉丝画世界地图,人设图和场景图,后来工业化流程起来了进而有漫改,动画化,游戏 ip 等形态的泛化,内容的形式和交互的轻重都只是内容灵魂的用户层筛选器,所以分发形式(免费与买断/平台与社区)和渠道(手机短视频/PC网页)也同样重要,越是普惠的分发和渠道,就越有可能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内容载体,从石刻笔画,竹简文章,网络帖子,手机视频,到接下来可能的“ 多模态内容容器(包括 3D)”。
我怎么看都觉得,隐约是有通用 3D 内容容器框架的,就像第一排观众视角的演出,分发各种形式的内容:舞台剧/脱口秀/新闻联播/户外直播/楚门世界/恋与深空/邂逅恐龙/小说研读会。毕竟,小红书连图文和视频都能混排,内置一个图文帖,网文阅读器,视频播放器也并不过分吧,只不过内容的上一层级还得是内容流,而不能是元梦之星和 超级 QQ 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