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去湖边遛狗,发现湖边有个提着行李箱的女孩,她大约十七八岁。景区保安正在询问她的情况,女孩并不愿意搭理他。保安说,他发现女孩已经在湖边凉亭住了四晚,如果女孩没钱的话,他愿意资助女孩一点钱,并帮她买好回家的火车票。女孩说自己有钱,不需要他帮助。
听女孩的口音,和我家房子的辽宁租客很像。我就说,“听你口音,好像是辽宁人哦。”她终于愿意说话,“不是。我是山东烟台的,离辽宁比较近。”我说,桂林现在的天气,白天还好,有二十几度,晚上还是有点冷的,在外面住容易着凉感冒。她说不要紧,她有睡袋。我说女孩子在外面住,要注意安全啊。她说这里靠近路边,经常有人走来走去,而且还有摄像头,她并不害怕。她跟我的狗互动了一会,突然提出要求,想让我把狗借给她玩几天,给她晚上做伴。过几天她就准备回家了。
我一口回绝了,因为我之前养的狗狗就是被朋友一家三口带出去玩弄丢的,现在想来还隐隐作痛。当然,我说,我可以资助你去附近招待所住宿,费用不贵,一天几十。她说她还是觉得在外面呆着好。“那好吧,如果你遇到困难,随时找刚才的保安叔叔,他管这片风景区,他有个和你差不多一样大的女儿,他会尽力帮助你的。”
说实话,回到家,我有点想打救助电话,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希望在她以后的人生路上,她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