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把《中日联合声明》都搬出来了是吧,那不得不说几句了。
1. 1952年蒋集团与日本政府签订的“中日和约”中放弃了日本的战争赔偿。这一既成事实在1972年中日关系正常化过程中对共和国政府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不得不放弃赔偿要求。
2. 《声明》序言中指出,“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从上到下以“战争受害者”自居、否认战争罪行、拜鬼等行为是否符合《声明》?
3. 《声明》宣布,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立场。日本对台湾问题的干涉是否符合《声明》?
4. 《声明》宣布,日本政府“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即日本主权仅限于本土四岛。日本对琉球(冲绳)的统治、对钓鱼岛的“国有化”闹剧是否符合《声明》?
5. 《声明》宣布,“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日美搞军事同盟、围堵威胁中国,是否符合《声明》?
《中日联合声明》是中日两国政府间的一个声明,并不能也不可能规定民间的态度和情绪。你用《声明》来堵自由表达正当民族情绪的中国群众的嘴,却丝毫不提日本方面对这个《声明》遵守了多少违反了多少,你是怎么想的? //
@凹凸曼的小鸡仔: 该评论已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