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错需要惩戒,但惩戒的边界在哪?
周末在家看了纪录片《阿拉巴马解决方案》,主要讲的是阿拉巴马州的囚犯在监狱中受到非人遭遇,他们团结一心,和州政府、监狱管理体系抗争的故事——完全21世纪大洋彼岸的流血革命🩸。
看得很揪心,全程坐实“奴隶制在现代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最好笑的是州政府在无动于衷多年后,对此提出的解决方案居然是“新建3座监狱”,并且新建监狱的几亿美金是从教育基金里挪的。
(看到这里脑袋上就是两个大大的问号?)
过去我也支持着一种“非黑即白”的观念,但近几年发生很大的松动。
不知道大家是否记得当初的“戒网瘾学校”,在我看来和阿拉巴马的监狱如出一辙。
我在想,如果犯错要受到惩罚,那么惩罚的目的到底是救赎,还是彻底摧毁一个人?
想起《局外人》里的一段话:“所有这一切都是在没有我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的。我的命运由他们决定,而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见。”
祈求和平、良善、尊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