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完这本书后即刻买了双布鲁克斯,相较于nike的各种“赢”、“虐”、“炼”、“苦”的精英营销,“run happy”这种轻盈的跑步理念可能更适合自己。
而且这本书里也提到了《天生就会跑》当时风靡带来的“赤足”跑步潮,其他品牌都纷纷跟风推出赤足跑鞋,只有brooks在不断验证和坚持自己:好的缓震跑鞋也是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奔跑。
此外去年brooks两个营销案例我也很喜欢。一个是“鹰眼”杰瑞米·雷纳死里逃生康复之后,穿上brooks的跑鞋再次奔跑;还有一个是Casey的vlog,穿着brooks在纽约马拉松破3,do hard th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