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板退居二线,空降来了位新老板,被折腾了两个月,读《叫魂》有感。
机构具有工具与制度两个侧面。其工具性的一面通过事务的运作来履行职能;其制度性的一面则在不同角色之间完成权力和地位的分配。
而权利与地位的分配无法独立完成,必须以“事件”为原料来推动制度内部各种关系的运作。制度性的机构需要通过对“事件”进行加工,才能使它们转换为权力和地位。其中的一个表现为,君主需要具体的机会来强调他对官僚的支配,来惩罚被他讨厌的人物和褒奖受他宠信的官员。
因此,除了履行必要的职能以外,工具性的机构还有另外一个作用,即为制度性的机构提供象征性的资源。正是这些“事件”使得机构作为工具和制度的两个侧面各自因对方而具有了意义。
君主对“事件”的解释占主导地位,可以塑造,甚至制造“事件”,从而增进自己在这个制度内部的利益。但官僚并不仅仅只能消极地应对“事件”及其影响,也可以凭借规范性的程序和制度(工具性的机构履行其职责的必然要求)进行自保。
君主对己负责,却没有能力找到可与官僚共享的目标。二者利益诉求的分歧,使官僚即使有做事的能力,也缺乏做事的意愿。君主只得诉诸无常的权利,故意利用“事件”来整饬官僚,以恐惧、分化、打压、孤立为手段实现目的。
于官僚而言,在稀缺的正向反馈与强烈的自保驱动下,使其由对事负责转为对上负责。表现为诉诸于规范程序和制度,或对“事件”作出利于自己的界定;或封锁信息,剔除可能危及自己利益的“事件”;或推诿扯皮、有限行事、但求无过。当然,这是有其限度的。
如此,种种局部性事件就升级发展为了席卷全局的运动,变成了推动整个制度运作的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