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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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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LL.B. 哈佛LL.M.
在纽约办了一家律所,现在是第二年
敏大是一只柯基
4天前
感谢36氪的专访。这趟创业旅程就像登山,第一步已经不容易,越往上爬越来越难。好在一路上有这么多朋友和伙伴,让我们能一起做点前人没做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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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4天前
宫宴的乐器表演竟然是摆拍😅

请团队和外国友人来吃宫宴,偶然发现古琴演奏者的手势完全不对,一看就完全不会弹。

更仔细一瞧,古筝演奏者的手怎么在空中,都没有弹到琴。琵琶演奏者的动作看起来还蛮专业,但是怎么只有两根弦,揉弦的地方揉的是空气……

好歹是人均1000+的餐厅,至少请几位真的会乐器的演奏者不过分吧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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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6天前
Work-Life Balance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成为找工作的目标。我不是说它不对,而是这个词暗含了工作是公司安排的、没有乐趣的,和生活相对立。这是非常典型的打工人思维。

相反,更适合的问题是,我能不能对自己的工作有掌控力,我能不能决定在应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

把目标放在对工作和生活的掌控权,而不是被动的接受公司赋予的加班或平衡,这是打工人艰难成长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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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13天前
2025年即将过去。重新回顾本年度发生的重大事件,我们可以不必再拘泥于某个个案的新闻内幕,而是从更宏观的角度梳理脉络,看看这些事件背后体现出的新趋势。本文提到的事件,绝大部分都上过头条,也有一些没有太多媒体报道。不论如何,我都希望能从事后分析当中看出一些新的东西。

1. AI扩散规则的存废,模型权重管得住吗?

简要回顾:2025年1月15日,拜登政府在掌权的最后一周发布《人工智能扩散框架规则》(Framework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iffusion),首次将AI模型权重列为出口管制对象,同时对先进制程集成电路实施更严格的管控。特别是传统与美国亲密的国家,如以色列、沙特、阿联酋、波兰等,都被列为“二等国家“,受到配额和算力等的限制。2025年5月,规则正式生效之前,特朗普政府宣布撤销该规则,同时宣布对华为Ascend芯片的全球禁令。

趋势分析:显然,特朗普政府的管制思路和拜登政府并不一致。原规则的合规管理体系过于复杂。例如,规则里反复提到的10的25次方浮点运算训练出的模型到底是什么标准,到今天各界仍然莫衷一是。另外,原规则试图以一个文件一刀切地处理全球的AI和半导体管制,这与特朗普政府热衷于和各国政府一对一谈判、最大化美国的议价能力的习惯不符。

拜登政府规则没有解决的问题是,模型权重真的管得住吗?模型权重本质上是一种数字信息,复制成本趋近于零。特别对于开源模型来说,一旦公开就不可收回,事实上很难对开源模型进行有效监管。特朗普政府没有再深入探索模型权重的管制,而是回到对芯片和半导体的传统管制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特朗普政府在2025年10月推出“人工智能出口计划”(American AI Exports Program)的征求意见稿,提到数据中心的运营权限、美国在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美国主导的技术规范等等问题。特朗普政府将可能不再试图在美国和全球其他国家之间建立物理隔离,而是以行业标准为核心,建构新的AI管制秩序。

2. 全球关税战,芬太尼关税,英伟达“出口税“

简要回顾:2025年2月至4月,特朗普政府先后宣布对中国实施20%的“芬太尼关税”,以及一度高达145%的额外关税。与此同时,特朗普政府几乎对世界所有国家都征收不同比例的额外关税。相映成趣的是,2025年8月,媒体报道特朗普政府与英伟达和AMD达成协议,两家公司将向美国政府支付其在中国营收的15%,作为放宽芯片出口许可的条件。这相当于对中国出口芯片的“出口税“。

趋势分析:特朗普到底有没有权力通过行政令施加前述关税,目前还有待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更值得关注的趋势是,特朗普政府不再孤立地使用关税、贸易管制、制裁等各种工具,而是结合起来以达到其政治目的。以“芬太尼关税“为例,芬太尼泛滥原本是美国国内的问题,特朗普却以此为由指责中国,并以关税作为其谈判筹码。就连美国法院的法官都曾指出,对中国施加关税和美国管制国内的芬太尼泛滥,这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实在过于薄弱。英伟达的”出口税“也是如此。在过去,出口管制很少直接和关税挂钩,但对特朗普政府来说,只要能实现他”国内减税、国际加税“的愿景,这些都是可以谈的。

3. 五年后的CFIUS审查

简要回顾:2020年2月,随锐集团通过其香港子公司收购Jupiter Systems,这家公司是一家供应大屏幕、可视化控制、视频墙等设备的加州公司。交易交割5年之后,2025年7月,特朗普政府签署行政令,以CFIUS审查为由要求随锐集团停止对Jupiter Systems的一切访问权限,并限期剥离其全部投资权益。

趋势分析:CFIUS是美国政府审查外国投资的跨部门审查机构,具有极其广泛的审查权限。除少数豁免情形外,几乎所有外国主体对美国的投资都在CFIUS审查范围内。和其他联邦执法机构类似,CFIUS执法也体现出高度的选择性。CFIUS允许(对于部分交易是强制)企业在交易之前向CFIUS申报,每年处理的申报案件大约在300-400件,这其中被拒绝的通常不超过5起。CFIUS主动调查的案件每年不超过100件。这个比例相对于每年大量的外国对美投资,可以说微乎其微。

但CFIUS如同达摩克里斯之剑一般,对于美国政府关心的交易,可能在交易交割若干年之后,回过头来审查交易是否损害美国国家安全。随锐集团的交易正是如此。
随锐集团的案例不具有广泛的普适性,因而也没有得到大量的媒体关注。因为它收购的Jupiter Systems有重要的美国国防和军工客户,其中国背景当然会让美国政府感到不安。但这体现出的CFIUS执法的选择性、事后性、严厉性,则是每个中国企业都应当有认知的。

对于拟投资美国的中国企业来说,如果涉及相对敏感的行业,则需要考虑要么巧妙地构建豁免,使得交易不受到CFIUS管辖,要么在美国政府还欢迎投资的时候,事先做好CFIUS申报,以避免事后倒查。

当然,对于美国来说,敏感行业的范围也是越来越宽了。

4. Reverse CFIUS,Manus AI,公关与法律

简要回顾:2025年1月生效的Reverse CFIUS(正式名为Outbound Investment Rule,对外投资规则)是拜登政府末期颁布的又一个重大新规。该规则限制或禁止美国投资者投资达到特定技术要求的中国半导体、AI、量子信息企业。规则颁布后,目前唯一可查的实施案例是Manus AI宣布获得Benchmark的7500万美元的投资之后,美国财政部发文问询,由此引发Manus AI在中国境内大量裁员、公司总部搬去新加坡等争议。

趋势分析:Reverse CFIUS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体系化限制美国人的对外投资的举措。这类投资固然会削弱中国企业的融资能力,也会打击美国资本的全球流动性。特别值得中国企业家注意的是,Reverse CFIUS第一次以财务数据为标准扩张了中国企业的范围。除了从股权、控制权、公司主体所在地等方面判定中国背景以外,Reverse CFIUS还规定,即便企业设立在第三国,股权也不是中国人占多数,但如果其总收入、净收入、资本支出、运营支出等财务数据有任何一项超过50%来自于中国,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受到Reverse CFIUS管制的中国企业。

这也是为什么Manus AI除了要把公司总部搬到新加坡,还要在中国境内裁员,通过人力成本迁移等方式实现财务数据与中国的脱钩。

Manus AI最大的问题是,他们在不久之前还是中国主流媒体报道的“AI Agent领域的Deepseek“,但在美国财政部一纸问询之下,甚至都没有收到有法律约束力的执法措施,他们就要匆匆忙忙搬去新加坡。他的选择势必会面临巨大的来自中国的压力。

这也是现下全球合规问题的新的特点。很多法律合规问题的产生,来源于错误的公关策略,又由于法律合规风险的爆发,导致更大的公关危机,从而使得事态不断升级,最终陷入“中美混合双打“的境地。

5. BIS新规,安世半导体,荷兰与美国

简要回顾:2025年9月底,美国商务部BIS发布规则,对实体清单增设“50%规则“,即实体清单主体拥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也视为受到实体清单的管制。由此,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中国企业闻泰科技全资控股的荷兰安世半导体(Nexperia)将直接受到影响。2025年10月,荷兰政府称出于关键芯片产业、治理问题、知识产权风险,宣布接管荷兰安世半导体(Nexperia),由此在中荷之间进行数轮博弈。2025年11月,中美达成初步经贸协议,美国宣布BIS的50%规则暂停实施一年。随后,荷兰政府宣布暂停对安世半导体的接管,将公司控制权归还闻泰科技。

趋势分析:坦白说,BIS颁布50%规则我不例外。实体清单主体的子公司不受到管制反而是不符合直觉的。特别是在OFAC已经有了50%规则的情况下,BIS增设规则不见得是特朗普政府高层级的官员有意为之。事实上,美国国会一直有声音主张建立统一的经济管控机构,把BIS、OFAC、国防部、国务院等相关职能综合起来,以避免各个部门叠床架屋、各行其是。

因此,值得奇怪的反而是闻泰科技在被列入实体清单之后,仅仅因为实体清单暂时不穿透而没有对其重要的荷兰子公司采取保护措施,直到荷兰政府接管才匆匆采取行动。这是值得所有中国企业警醒的。

另一个关注点在于,尽管几乎所有的观察家都不相信,但荷兰政府坚称它接管安世半导体没有受到来自于美国的压力。很多时候中国批判美国政府的“长臂管辖“,但在安世半导体和类似的例子里,美国不一定需要依赖美国法的跨国管辖,而是可以仅通过其外交和台面下的压力,就让荷兰等他国政府用自己的国内法来处置中国企业——荷兰政府依据荷兰法律,处置荷兰境内的公司,这在形式上当然就避免了”长臂管辖“的争议。这是不可忽视的美国政府的影响力。

以上是我在梳理过程中,一下子跳到我脑海中的本年度大事。不知道有没有其他我漏掉的重大事件?欢迎大家讨论,可能单独写个下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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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22天前
大概七八年前,我刚加入一家红圈所的诉讼团队。当时这个团队只做民商事诉讼,劳动纠纷有专门的劳动团队。某一天,带我的老板说,有个劳动案子让我也跟着做下。

我到现在都还清楚记得他当时说的话。他说,诉讼律师不能不会做劳动案件。

如果按现在的标准看,这可能算是PUA。当时让我去的直接原因是劳动团队的同事太忙,抽不出来足够的人手。大律所做案子,怎么着至少也得有两个人。

那个案子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原告是个外资工厂的工人,工厂在两次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不续签,按劳动合同法足额给了经济补偿。但这个年龄的工人,丢了工作基本上就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岗位了,他拖家带口在当地买了房生了小孩,这个案子一定要打下去。

如果要细抠,其实也有可以打的点。工厂按规定给工人做了离职前健康检查,但因为种种原因离职前最后一天才做,离职后才出结果。虽然检查结果显示没问题,但工厂在拿到结果之前就决定不续签,在程序上是有问题的—

不过这个工人没请律师,也没发现这个漏洞。

总之,这个案子算是平稳过去了。一审、二审,原告又找了其他的理由一审、二审,出差了好几趟,工厂都胜诉。

虽然案子赢了,但这个案子本身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让我代理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要跟没有请代理律师的车间工人对簿公堂,我还是有点负担。

至于当时老板说的,诉讼律师一定要会做劳动案件,我至今也不知道算不算PUA,但劳动问题确实是每个企业都会遇到的。

我几乎每个常法客户都有大大小小的劳动问题。我因为处理过劳动纠纷,研究过核心的几个法条,知道实操中有哪些变通的处理方法,这些工作都能信手拈来。

还有我更常做的合规案件,其实也和劳动法紧密相关。公司做内部调查的调查标准,和劳动法下开除员工的过错标准是有落差的。公司如何平衡合规风险和劳动责任,也得是有复合型经验的律师能更好处理。

破产也是一样。

后来我加入另一家律所。当时全国各地特别多大型破产重整项目,破产业务也是那家律所最赚钱的业务。我虽然不在破产团队,也被分配了几个破产项目。

这对我来说是个真正的长见识之旅。倒不是工作有多复杂,而是能有机会从内部去观察,国资到底如何通过重整程序进入破产的民营企业,律所又为什么能收到那么高额的律师费。

这其中就有很多同学说的“脏活”,比如专门有个同事帮客户管车钥匙,每次有人要用车就在他那儿登记,公司二三十台车都归他管。至于整合同、审账目、搞重整计划,都更辛苦。公司设备条件有限,有时候复印文件都得专门有个人干一整天。

当然,还有一个我至今都留有印象的诉讼案件。当时我们代表破产管理人,去外地法院和一家地方龙头供应商打官司。那个地方民风彪悍,我刚下高铁坐出租车都差点被司机收拾。

那个案子一审是别的同事做的,法院稀里糊涂判了我方败诉。二审法院本来是走个过场,我在庭审的时候看着法官口风不对,马上改变策略,重点说一审查明事实不清,把一些原本我们不打算提交的证据都塞了上去。

本来我们也没报什么希望,毕竟是对方主场,二审法院只要不摊开审,判维持原判也没太大问题。结果没想到,二审法院判了发回。

理由部分只有一句话,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谁知道我们当时有多兴奋。

我这两年不要说做诉讼,做中国法律的事情都比较少,绝大部分时间在做美国法的业务。但这些中国法律和实践的经验,对于我谈客户,处理复杂跨境问题几乎是必须的。

我们客户的规模不一定大,但来找我们的都是跨境法律问题。只有在中国和美国都亲身经历过,什么业务都懂一点,才能帮客户分析战场要放在哪里,从哪里入手最能解决问题。

话说回来,我自己这些年的感悟就是,不需要因为别人的风言风语而给自己设限。某个业务领域的存在必然有其价值。

如果没做过某个领域,完全可以尝试一下。如果真的试过了不喜欢,再换也不迟。参与过的每一个项目、每一段经历,又都可能在未来某个意想不到的时间,成为自己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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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23天前
本周末在Santa Clara,欢迎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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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23天前
人生第一次在沙拉店吃午餐

吃一口就饱了,看来健康食品还是与我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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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28天前
来看看硅谷的硬件创业者在关心些什么

最多的还是机械手、摄像头、3D打印。甚至还有勇哥揭露过的无人咖啡机械臂,创始人专门从挪威跑过来做展示,咱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

我问一个做智能摄像头的老哥,这个产品不是很多品牌都有,你们的优势是什么?老哥说,我们在谈芝加哥警察局的标案。我:失敬了。

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有个创业者说要做800V直流电,专门给电车和数据中心用。技术我也听不太懂,感觉像是特斯拉和爱迪生在两百年后又复活了。

还有个比较有意思的是要在餐厅里搞大棚种菜的项目,不仅有机,还是即时采摘上桌,创始人之前在爱荷华老家开了第一家店,现在想在加州开店。这确实像是加州人会买单的风格。

还有一个可以随身携带的自动编程计算机,可能是最接近AI Agent的项目。还有一个项目名字也叫Copilot,真的不怕侵权吗…这波项目展示里主动去碰AI Agent概念的不多。

我的感受是,不论是技术能力还是创业想法,中国的创业者都绝对不落后于美国。甚至很多产品感觉是只要中国产品换皮,就可以碾压很多这里的创业产品。

但美国的独特之处是,钱多,融资好拿,消费者有钱,市场巨大。当国内为了融资和市场卷生卷死的时候,美国市场不是任何人可以放弃的。

碰到一个做飞行员训练手环的法国创业者,已经拿到了空客的融资。我说,显然你也拿不到波音的钱了,为什么还要来美国?

他没直接回答问题,只是说,美国我不仅要来,还要常来。波音的钱对我来说不是必需的,但是美国是我们不能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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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28天前
刷到某外企法总的视频号。大意是他们有个案子要请律师,邀请三个律师团队报价,一个团队的报价文件写得特别粗,另一个团队在早期做了大量的研究准备和沟通工作,甚至连具体用什么法条都写得清清楚楚。

这位法总的意思是,同样是律师团队竞标,别人做的功夫更细、花的时间更多,就更有被选上的机会。

我对此只有四个字的评价:无效内卷。

诚然,对于一些疑难复杂、高溢价的案件来说,投标阶段严谨细致的准备,对于律师和客户都是非常必要的。我过去服务过的一家很挑案子的律所就是这样,投标文件的准备不计成本,以法律意见书的标准制作,因为他们利润率够高、时间也够多,一年做不了几个案子,但几乎每个拿下来的案子都是几百万律师费。

对于今天中国的外企来说,他们有这样高溢价的案子值得激励律师,仅仅为了一个签约的可能性,就付出大量的实质性工作吗?

中国外企业务普遍下滑,法律预算大幅缩减也是常态。外企的法律服务早已不是十年前的“香饽饽”,还拿着过去精耕细作的标准去要求律师,甚至是还没有签约的投标律师,我觉得太过了。

更何况,如果真的按这位法总所说,以后每位投标律师在竞标的时候都把案子实质性地做一遍,而最终只有一位律师会入选。那就相当于全体律师在收费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工作量翻了三倍。这在今天本已内卷的法律服务市场,更是一点好处都没有。

还是那句话,就中国的外企在目前阶段能遇到的绝大部分法律问题,以及他们的预算,他们有什么资格提这样的要求?

我刷到这个视频,脑海里第一个跳出来的是华与华的口号“不投标,不比稿”。我不喜欢用这样的措辞去PUA客户,但仔细想想,我这一年多的创业历程,确实是基本上不投标(强制投标的国企客户例外),更是不可能在签约之前就投入实质性的时间,做出工作成果给客户“比稿”。

原因无他,我们不缺案子。而我们争取案子靠的是我们的服务质量、响应速度、性价比,让客户能以合理的价格高效解决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

而绝不是像那位法总说的,通过大量无偿事先工作,向客户展示我们很有时间,有绝对的意愿配合服务各种附加要求。

关于华与华,同为乙方,我也有很多感悟。这个单开一篇来讲。
01
敏大是一只柯基
1月前
在飞机上看完李新野的PDF。坦白说,我做律师这些年,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思想都接触过,李的文章不算多新奇,没什么值得专门评论的。

真正让我感慨的,是这些文章背后所体现的“做题家的努力和错位”。我在清华读过一年理工科,多多少少能感受到产生这些现象的社会氛围,

像李新野或者和他类似背景的人,把生活做成了一道道题,高中的时候卷竞赛,大学的时候卷绩点和申请,工作了就比谁赚的钱多。程序员赚钱多的时候做程序员,后来发现量化赚钱,又开始做量化。

更为关键的是,他们聪明、执行力强,在他们选择的道路上都能做到一般人达不到的成绩—

但是,迎接他们的不是鲜花和掌声,而是沉默和无视。

即便他们能赚到别人赚不到的钱,但是却很难获得与之匹配的社会认同和尊重。他们只能在一个个小圈子里比学区房的价格、工资包的金额、或者有几个女朋友,以此来尽量获得自己需要的认可。

除了李新野之外,还有大量的大大小小的李新野,他们可能在硅谷的大厂,或者在纽约的对冲基金,或许赚的钱没李新野多,但都遇到一样的认知难题。

这个难题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我都已经这么卷了,而且卷得这么成功,为什么还是得不到爱情/认可/尊重/大众认知意义的成功呢?

答案也很简单,生活不是一道道题,做题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要真正获得人生的自洽,一定要从别人的考卷里走出来。

做题是李新野们的成就之路,也是困住他们的陷阱。正因如此,十几年过去了,他还念念不忘高中如何带领竞赛生和老师斗智斗勇,或者还纠结于大学某门课不及格,因为那可能是他在主流话语体系里做题得到的正反馈最强的时候。

李新野们作为超级个体,可以找到很高效的赚钱方式,但真正要找到自我的实现,还得要花钱,要走到人群当中去。

这可以是做公益、做慈善,也可以是投资到某个远大而没有短期回报的事业。不一定需要多大的金钱投入,但需要持续性的情感提醒自己我在人群之中,我是真实存在的。

这种人与人之间的连接,在美国叫选票,在中国叫统战价值。这也是我一直的观点,同样赚200万,金融法律行业的高级打工人,对社会的意义远远不如一个开小厂的小老板。虽然后者确实风险大得多,也辛苦得多。

上面这些都姑且不论,即便什么事业都不想做,人也可以有无数的感情寄托。

我看李新野的PDF,我发现他是没有爱好的。他有钱,开过名车、住过豪宅、吃过高档餐厅,但是这些好像都不是他本人的乐趣所在。

他去过很多餐厅,但完全没提到“治大国如烹小鲜”的精妙。更不要提苏轼吃羊棒骨里的碎肉当大闸蟹,或者汪曾祺用昆明做法炒假螃蟹的趣味了。

相反,他只把这些物质享受作为实现性目的的工具,那这些准备工作自然也显得索然无味了。

世界无垠,有这么多值得做的事情,很难说哪种生活方式就比其他的更好,而这恰恰是没有其他人能给出答案的。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要追求的是什么。

从做别人的题,到自己给自己出题,这才是人生真正的第二次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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