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需要一个「belief」以承载无处安放的意义感。因为人类需要意义,但世界本没有意义。
这个时候便出现了:宗教、明星、crush
他们在追求与信奉者的眼中不是他们自己而是一种“belief”。
宗教是最坚不可摧的,因为God只是信徒们幻想出的一个完美形象,无法被证明错误。
追星次之,因为那个人是被塑造的,粉丝只能看到他先要呈现出来的一面,因距离遥远无法发现其瑕疵。但人总会犯错,有塌房的可能。
最后是crush,一个生活中你喜欢的人,有一定距离但又可以接触到,把所有美好的细节无限放大并投射脑海中的幻想在其身上。因为最好被接触最有真实感和代入感,但同时也最容易滤镜破碎。
当然,「belief」落在“人”身上是最常见的,已经为它足够具体,容易被相信。也可以落在“物”身上,比如一件一生热爱的事情。
他们都是意义感的承载容器,我们越“相信”,他们所能承载的“意义感”越强。在那之后,我们会觉得踏实、安心、幸福。因为那些无处安放的意义感有了着落,不会因为悬浮着而感到焦虑和不安。
不知道这是不是自我欺骗,但是直面“无意义”是很折磨的,极少的勇士能真正的面对自己是西西弗斯这件事。
每天都想到这个「belief」都可以安心幸福的入睡,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