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喜欢他有了很多先决条件,学历专业家庭放在第一位,其次是脸蛋和身体,再其次是温温柔柔可爱礼貌的性格。或许是因为他克制又冒失的捏了捏我的肩膀,或许是并肩走在香街的时候他刻意抬起供我搂着的手臂,或许是落座餐厅脱掉外套之后被肌肉撑起的衬衫和干净健壮的脖子,或许是醉了酒,我们小跑冲到montmartre的顶端俯视巴黎夜景的时候,隔壁台阶坐着的人用手机放的那首歌和夜晚的风恰好营造了很温暖的氛围,又或者是挽着手行走在巴黎凌晨的小巷里他用刚学的唱法哼唱着一段段我没听过的歌剧,这一切都令人舒适得恰到好处,电影里的巴黎从未让我感到欣喜,真实的巴黎也从未让我有过归属感,但是在那个清朗的夜晚,我用散光且微醺的眼睛看着他柔软的头发的那一刻,在我滔滔不绝胡乱瞎扯的言语空隙里,我注意到一双一直盯着我嘴唇的眼睛的那一刻,这种欣喜和满足泛滥在我的每一丝想法里,我喜欢他好多好多理由,我喜欢他好像也不需要任何理由,我只想把这种美好再复刻一次,再重温几次,我怀念这种身不由己和热血沸腾,抛去刻薄和理智,终于可以放松享受那一刻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