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降温,在家里窝着也觉得冷,于是又从衣柜底翻出了年年过冬都穿的一件薄外套。
这件外套是十二年前买的,优衣库摇粒绒,一百来块钱,穿过两季就仅作居家服穿。之前有人说它丑,让我扔了,我没扔。我当然知道好看的衣服很多很多,面料材质也更好,但这件摇粒绒穿着舒服,厚薄适中,十几年一直穿,每到冷的时候首先想起它,实在没有动力换新衣服。
之前还有一件衬衫,和这件摇粒绒差不多时间买的,也是作为居家服在天气热的时候穿。衬衫质量比不上摇粒绒,到去年领口处已经明显破损,我才终于扔掉了。但想起来那件衣服仍是舒服,穿十年非常亲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