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情绪价值”就是以前我们常说的“情感驱动”。长期以来,其实注重情绪、体验,开展情感营销都是广告业、品牌界的主流理论、主流观念。
有两句可口可乐的名言曾广为流传,并被广泛引用。一句是可口可乐的前欧州总裁J·W·乔戈斯说的:“你不会发现一个成功的全球名牌,它不表达或不包括一种基本的人类感情。”
另一句是可口可乐前全球营销副总裁拉米拉斯说的:“人类的大多数行动,都是由情感驱动的。”
大卫奥格威及诸多广告界前辈所倡导的品牌形象论/个性论的立论基础就是两条,一是消费者行为的非理性,人们基于直觉、印象、情感进行决策,人的每一个决定都主要由大脑中的情感中心控制;二是产品功能层面的同质化,因此必须在品牌层面,也就是情感层面注入差异,打造感性价值。
一个品牌的核心价值就是由三个层面构成,功能价值(物理层面)、感性价值(情感体验层面)、象征价值(社会层面)。
与情绪/情感相关的诸多创意理论、品牌理论曾经支配了业界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但是最近十多年,这些观点被压制了。因为互联网兴起以来,人们在开发产品、打造品牌时,更喜欢谈论痛点、高频、极致功能卖点,情感营销被认为是过时、无用的情怀,甚至被认为是智商税。
所以当这两年业界又开始大谈情绪价值的时候,对我来说,这不是什么新兴趋势,而是一种复古,一种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