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请了妇联合作的律所来开女性茶话会
让我意外的是
女同事们比较关注的是谈恋爱分手的话,男的要求退回转账、买礼物和共同消费的钱怎么办
讨论得热火朝天
我当时很想插一句话
:我们女的也花钱,分手了也用这招。/那就不要花男生的钱了。
不可否认碰上这种对象挺让人无语,但也只好自认倒霉,法庭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咱按法律走。
但花那么多时间去讨论怎样通过转账备注、特殊金额等等去避免退款,甚至有人说出“男的不花钱那都不可能跟他谈”,这完全走偏了。
为什么要默认男人就是金钱的付出方,女人就是接受方,我们女人要想办法防着男的把钱收回去呢?
我们讨论女性主义、女性独立,我更希望看到的是:我们也可以花这个钱,我们也是主动付出方,对方要这个钱我能够退回去,但是我要举证、要对方也拿出证据,同样我花的每一笔钱也要算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