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公文宣传稿让人眼前一亮,能从字里行间看出作者的写作经验、选题专业知识和探索社区的好奇心。
比如其中的一个观察视角是,保租房里的租客与零散租住在本地居民区的外地租户,在居住时面临的问题一样吗?
外地租户与本地居民混住时,社区公共事务可以“搭便车”,本地居民也营造了浓厚的生活氛围。
而保租房的租客因为主要是来沪奋斗的青年人,保租房的租赁合同一般一年至三年一签,其间也可能因其他因素中断,人员流动性大、不稳定性大。租客如果对社区管理和服务不满意,也无权解聘物业公司,容易缺乏认同感、归属感。
这背后当然有制度性的原因:
一是现有的法律规定所限。《民法典》规定,租客不是业主,只是基于租赁合同而居住在社区,因而不是法律规定下的适格主体,无法成立业委会。
但社区里却有一系列复杂的公共事务有待和租客们协商沟通。按照现有的资源配备,租客遇到硬件问题可以找物业,遇到政策咨询可以由党群服务站和居委会。
这并不能包括生活的全部。平日里如果租客生活产生了问题诸如邻里矛盾,因为没有其他的可选途径,只能通过“110”或“12345”解决。
二是社区治理亟待与时俱进。保租房的管理主要依托出租单位。散落在小区中的保租房并未归入居委会管辖范围,对区域化的保租房也未设置居委会及相关概念的组织,传统社区里的治理模式不适用于保租房。
再加上上海的规范性文件中,针对保租房租赁管理的文件较少,主要参考适用《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但该办法有效期仅至2023年12月31日。办法到期后暂未有新规范性文件公布。
于是第一点的问题和第二点的问题相互交织,成为了“鸡生蛋”“蛋生鸡”。
————
文章中的保租房社区正在探索成立住户委员会,试图摸索出一些门道。比如社区里有个一楼大空间正在更新,计划打造成公共活动空间,于是让住委会搜集住户意见。
在文中的课题调研中,新型社区还在制定“住户守则”:
1.商户管理,如准入资格公示、服务时限要求等;
2.养宠须知,如宠物备案、黑名单制度、遛狗时限等;
3.公共服务,如设立智能快递柜、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和投放时间、制定社区停车条例、提供家电维修和保洁等便民服务信息;
4.安全保障,如消防检查、建立紧急联系人制度等;
5.住户权益,如设立维权管道、社团服务、新住户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