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商上个月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撞死一个横穿马路的大爷,交警划分同等责任,当事人横穿马路,大货车的驾驶员超速行驶。
憋了一个月,承运商终于拿出了事故通报,我一看到内容就火了,就只罚了驾驶员500块钱,没有下文了,这事儿就算过去了!!我立马就跟承运商老总打电话:老总,你们这个安全生产态度,我觉得接下来没有合作的必要,你们驾驶员路上撞死条狗还要掏钱赔2000,撞死人就罚500?还有你们天天冷嘲热讽的国企,面对安全事故,还要从上到下追责,主管领导到分管现场的,一个都跑不了。现在你拿出这个,是什么态度?我们之间的业务,我觉得我可以做主先停下来,等你们态度端正了再干。
接下来就是,开除驾驶员,分管车队长到现场负责人,再到项目经理,全部进行处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