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大白了。
刚看上周比赛的回放,我最后17分钟上场,0:2落后。
第一个进球是我发角球到后点,“大腿”无人看守情况接我角球,往前带了两脚,没打进,其他队友补射得分。
第二个进球,在最后一分钟,我接后卫解围传球,找到了球队老板,老板带球从半场一路到前场,然后传球被对方后卫进了个乌龙……
理论上我都是倒数一二脚……
今天踢完球,和球队另一位新人讨论,得出结论——这支队前锋就得自己来,蛮干。这支队的前锋如果在其它队踢球,估计会被骂个半死。我如果模仿他们的踢法,在其它队,我会被换下去。
完全的个人英雄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