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哥哥的信15
哈姆雷特说,字体端正是一件有失体面的事,看到这句话我那么激动,因为我立刻想到了给我哥哥写信的时候,单是字体就让我十分苦恼。一方面是苦恼本身,另一方面是这样的苦恼很难有人交流。我现在坐在这里,想到我哥哥,记忆里的线索不是按照时间的顺序,而是按照不同颜色、不同形状、不同重量,远远近近,高高低低,浮在空中。我哥哥去南方当兵的时候,应该是2000年吧,他第一次写信回来,使用的是打印出的字体。他在信里告诉我们,信是他用电脑打出来的。如果我没记错,他变换了几种字体和字号,那种变换显示出了电脑的能力,也显示出他的自由。当时我还不会用电脑打字,不像现在,就在十米外就有一台公司的打印机,对于我哥哥的来信,时至今日,23年以后,我记得的只是那封信的字体而不是内容本身了。内容可想而知,我认为乏善可陈,我哥哥,16岁,因为我伯父为他办理了一套虚假的身份证明,他得以以18岁的资料去往南方,成为一名军人,一个16岁的人——现在我这样的年龄,看一个16岁的人,跟看一个小动物区别不算太大——给北方老家的弟弟写信,能说些什么呢,我在这里很好,你要好好学习,诸如此类,因此我记住的是那封信的字体而不是其内容。我现在给我哥哥写信,因为无法掌控我的字体,最终就是干脆用电脑打字,每逢我打开写字软件,像此刻这样,我都想到我哥哥2000年坐在南方的一台电脑前面的样子。那时候他是多么自由啊——必须在这样的时候,在我端坐在电脑前想象他,我才会加深对他当时的自由的感受。我哥哥到南方去参军,进的是炊事班。是个肥差啊,邻人将这个恭维送到半空。我伯父不说话,只是裂开嘴,好像在嘲笑他的儿子。在我第一次到贵阳的时候,在一片高低不平的城区里上上下下地走路,想到的就是我哥哥2000年在这里作为一名炊事班年轻人的样子。我什么都想不出来。我哥哥寄给我们家的信里固然有一张照片,但是那张照片上他穿着军装,极为端正地行着军礼。在贵阳,我在早晨走出酒店去吃一碗羊肉粉的路上想象着我哥哥,作为炊事班的小战士,2000年的一个北方小孩,他走在南方这样的高低不平的街道上心里在想些什么?我哥哥在写给我们的信里没有说这些。可以想象,我哥哥16岁,他的写信技能是在我们的九年义务教育里习得,他写的都是一些废话和套话。我记得他甚至提到了故乡这样庄重的字眼。你知道读信的他的弟弟我,当时12岁,正上着小学五年级。读信以后,我在一种既茫然又压力重重的心绪里展开信纸,准备给我的哥哥写信。我们的故乡什么都没变啊,等你回来。我这样说着,口腔里泛起一种既虚假又真诚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