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万斯31岁写的书,乡下人的悲歌。
30年代的黄金时代,外公外婆举家从乡下搬到车厂附近,外公回家买的礼物随随便便就可以是辆车,他母亲十八岁时还蛮优秀的,在高中毕业典礼上发言。
后来车厂倒闭,城市凋敝,外公醉酒家暴更甚,外婆无力持家,妈妈离婚,陷入处方药滥用,止痛药成瘾,丢了工作。就酱,他母亲吸du,离异,吵架,不停给他换父亲。幸好他还有个同母异父的姐姐。
工业锈带的社区邻里都是各种家暴、离异、瘾君子和沉迷奶头乐和陷入消费主义陷阱,举债翻不了身的乡下人。
初中时和同母异父的姐姐,因母亲去戒du所而相依为命,外公外婆在离家不远的社区都有各自的一地鸡毛,幸好有大他四岁的姐姐冒充家长签字应付学校。
姐姐结婚后,他上高中,搬去外婆家,对他来说极其重要的三年,外婆给了他相对安静的家庭环境。他考上了俄亥俄州最好的大学但因学费太贵选择当兵,去了伊拉克战场,虽没上前线,但受点苦。
回到家开始有点退伍金让他能接济外婆,请家人吃饭,有了当家的感觉,后来申请耶鲁法学院成功,认识了写虎妈那本书的女教授Amy蔡,鼓励他写这本书出版。也认识了他老婆,教了他很多中上流社会的礼仪。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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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本书是好奇到底红脖子是怎样一群人。
现在能感受到,他们是一群祖父辈过过好日子,但多因工业落寞,消费无度,没教养好子女,导致现在孙辈们水深火热,好多都有儿童时期的精神创伤应激症的人们。
好了,现在孙辈的红脖子们要怎么在懂王领导下,一洗前耻,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