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用的尺八,名叫「谦狂」,取自木心《琼美卡随想录》中〈剑柄〉:
一味冲谦自牧,容易变成晦黯枯涸。
终身狂放不羁,又往往流于轻薄可笑。
冲谦而狂放的人不多。
谦狂交作地过一生是够堂皇的。
“忘我”之说,说而不通。
应是:论事毋涉私心意气谓之谦,命世不计个人得失谓之狂。
这样的谦狂交作是可爱的,可行的。
不谦而狂的人,狂不到哪里去;不狂而谦的人,真不知其在谦什么。
拜伦以天才自命,以不多读书自诩。
后来在他的故居,发现许多书上密密麻麻地注满他的感想、心得——拜伦的字迹是很容易辨认的。
再者,我们比剑术,比枪法——执笔行文间之所以引一“我”字,如剑之柄,似枪之扣,得力便可。
不可以剑柄枪扣炫人,何可以剑柄枪扣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