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看到最后竟然发现先生在 1936 年就已经提出了这种观念:“我明确地否定家庭、婚姻、亲属等生育制度是人们用来满足生物基础上性的需要的社会手段。相反,社会通过这些制度来限制人们满足生物需要的方式。这些制度是起着社会新陈代谢的作用,甚至可以说,为了解决生物界中人的生命有生有死的特点和社会实体自身具有长期绵续、积累和发展的必要所发生的矛盾,而发生社会制度的。”
所以当新一代的年轻人越来越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生育,婚姻,家庭,亲属在社会中满足个人需求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小时,人们会的渐渐地思考这些对于个人的利弊,继而做出最符合自己现况的选择。社会面对这样的变化,也需要给出人们选择生育的理由。土地财政刺激内需的折戟,房产泡沫的破碎,让情况变得更加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