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 - 姓名**
正文:
尊敬的**公司:
本人***,身份证号码:***。2022年5月25日加入**公司,任职****。劳动合同期限为:20**年5月25日至20**年5月31日。现(20**年1月23日)因个人发展理念与公司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与提出与贵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函告。
本邮件视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解约事宜告知之义务,投递成功即视同送达,本邮件同时抄送本人私有邮箱(**@outlook.com)以作存照。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本人工作交接期为20**年1月23日至20**年2月22日。
冀贵单位知悉并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在交接期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妥善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
交接期内,本人工作重心将以交接为主,不再参与任何文件签署相关工作。本人将按贵单位OA流程提起离职审批,但交接期及贵单位所需履行义务不受贵单位审批流程影响。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邮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