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很长时间里,每当我下定决心要告别一些长期驻留在心里不肯离开的人和过往时,标准的方式大概是这样的:在一个无所事事的周末傍晚,坐在宽大的落地窗户前,对着窗外经年的烂尾楼和草长莺飞的工地,看天上飞云变幻流走,红日西斜,下沉,直到夜幕深沉。在这个过程里,一般都会开几瓶酒,然后在一种令人愉悦的飘忽里,像翻阅相册一样尝试回顾起过往的片段,小心翼翼用三只手指轻轻拈起,以一种摇曳又复杂的眼神凝视良久,在反复心理建设后,指尖轻轻撑起,任由这些记忆的片段滑落,随风翻飞,降落,飘走。
当然,也许因为风向不对,飘走的又会飘回来,抑或当时手上不知怎么沾了胶水,哆嗦半天脱不开手。事实证明,这样的仪式过后,除了酒瓶子扔得很勤,目的却往往并没达成。你可能也会同意,留恋本身就很迷人。由此看来,我大概是“留恋型人格”(这个名词杜撰于约五分钟前)。
如今日复一日,上班,下班,摘菜,切肉,淘米,音响里放着当天选出的循环歌单,偶尔跟着哼哼几声,心情好时甚至会跟着节奏抽搐几下僵硬的身体……做饭,吃饭,下楼扔垃圾顺便遛弯,上楼认真用消毒液洗手,看几页书,翻一会儿手机,洗澡,发一会儿呆,关灯睡觉。
我把告别放在这些琐碎的日常里,日复一日,不声不响。任凭回忆渐暗渐淡渐消,像电影票上经年累月的字迹,直到了无痕迹。就像夏天结束了,你从不会向它认真挥手,因为它的离开并无征兆,一些都在自然而然之间发生。
真正的告别,没有仪式。
——《今晚吃蒜蓉空心菜和肉沫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