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博主,都是在互联网上做内容的。因为长得好看,所以更容易得到关注和流量,也就更容易成功。”承认这样的一个事实,需要多大的诚实嘛?
阿多诺所言:广播报纸电视电影,把一个个建议变成了一道道命令。让大众在思考和审美上变成了双重白痴。
大众传播的坏处之一,就是在潜移默化中规制了审美的范式和标准。今天他们声称白瘦幼是美的,明天他们又煞有介事的宣布小麦色的肌肤才高级……
审美的主观性和多样性被破坏的同时,化妆、整容、减肥等领域的商人们却赚的盆满钵满。
所以,喜欢和尊重是两回事,兼而有之那是最好。我可太喜欢网上的美女了,但你说我多尊重她们,对不起!
1、我只知道她好看,长得漂亮,我和她又不熟。那么仅仅因为颜值高,所以就尊重,这也太荒唐了吧?
2、正因为身处大众传播的时代,所以芙蓉姐姐这样的人,在我心里才成为了值得尊重的“堂吉诃德”。她无非是向大众和屌丝们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定义什么是美,以及有没有向别人表达这个定义的权利?她向世俗的大风车发起的冲锋,并且取得了“逆袭”的胜利,我打心里为她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