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宿舍一直没有定舍长,但舍长有考核加分。从去年起我们宿舍就一直没有用舍长加分,但是今年奖学金评定时我的证明材料出的比较晚,卡在最后时间提交上,并且经过宿舍内部同意后使用了舍长加分。综合成绩可以到达奖学金要求,但是导师却说之前提交的几次评定中都没有用舍长加分,最后你再使用了就是品质有问题(被我挤下来的同学的老师找导师谈过话),与老师争执后我被勒令禁止参与奖学金评定。
我们宿舍的加分可以不用,但内部商议同过给我用难道是违规行为嘛。我就想说我们宿舍的舍长加分我最后用了是真的无耻了吗,直接被勒令退出评定否定一切成果我认为很冤。
现在整个人处在愤怒中,想看看大家的意见,在大家都把加分项全部用上的条件下我把舍长用在自己身上违规嘛?